意见要求严格生态环境管控,科学划定禁养区,严禁随意扩大或缩小划定范围。在太湖、淮河、通榆河等重要水体周边和苏中水网密集环境敏感地区,严格控制养殖总量。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由政府统一规划,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标准化规模养殖基地,实行“企业+农户”合作经营,提升生态养殖水平。
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完善冷链配送体系,减少活畜禽跨区域流动,加速猪肉供应链由“调猪”向“调肉”转变。
支持规模养殖场加快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自动喂料、自动清粪、环境智能控制、视频监控等设施装备,提升畜禽养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到2022年力争全省建设1万家生态健康养殖场、2000家省级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场、20家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
整省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发展农牧结合生态循环产业,到2022年全省化肥年使用总量较2018年削减3%左右,畜禽产品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99%以上,建成动物疫病净化创建示范场20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