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沈阳《若干政策》30条惠农政策,重点向粮食、蔬菜、特色作物三个生产核心区聚集,向畜牧养殖、加工一体化聚集,向农业产业发展聚集,共涉及惠农政策资金5.3亿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托管,连片规模达到133.3公顷以上的,每公顷补助1200元。支持土地流转,对当年在土地流转中心备案助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新增流转土地面积达到33.3公顷以上的村、333.3公顷以上的乡镇分别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对流转土地规模达到33.3公顷和66.7公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分别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10万元。
继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让区县级农业部门按照政策导向,尽早部署农业生产工作;给农民吃上定心丸,放手开展结构调整;为农事企业营造更好的营商环境,增强投资意愿。
充分结合市场实际需求,政策着力点有所调整。进一步明确扶持方向,对第一产业增长拉动力强、附加值高、效益明显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突出粮食、蔬菜、特色作物生产核心区规划导向,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扩展农业产业链,强化惠农资金对农业发展的杠杆作用。
降低政策门槛,提高补贴上限标准。对特色经济作物等项目,降低政策门槛,让补贴政策惠及更多农民;对种植露地蔬菜及花生、红干椒、杂粮、西甜瓜等作物,单一品种连片达到3.3公顷以上,每公顷补助1800元。在支持乡村休闲农业发展上,继续扶持10个市级休闲农业特色村,每个村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在支持果树生产示范园建设上,在沈阳市果树主产区择优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园,每个建设规模6.7公顷以上,采用统一施肥、统一打药标准,采用高纺锤形整理、生草栽培、节水灌溉、矮化栽培、水果字模应用技术,采用储藏技术,促进农民栽果致富,每个生产示范园补助资金5万元。对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等项目,提高补贴上限标准,吸引、鼓励农事企业加大投资,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若干政策》在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细化了30项具体奖励措施,内容涉及土地流转、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机械化、规模经营、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养殖、退耕还林等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将有效带动和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