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精和味精是大家常用的一种调味品,可有人却对它打起了歪主意,利用冒牌的包装袋将散装鸡精和味精分装成小包装,再装成箱,成箱成箱的大牌调味品就“制作”好了。所幸的是这种商标侵权行为被成都市金堂县市场监管局及时制止,经营者李某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近日,在“春雷行动2023”中,金堂县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金堂县某社区的一民房内正在生产鸡精。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场所内存放有多种规格标称“莎麦®”的鸡精和“九九国泰®”的味精成品、半成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包装袋、包装箱、封口胶等包装材料和原料鸡精;摆放有封口机、喷码机、电子秤等生产设备,执法人员对上述物品依法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李某在租赁该社区的房屋后,分别购买原料鸡精、味精和包装材料等,聘请了3名工人,在该场所内将购进的原料鸡精或味精分别装入标称“莎麦®”或“九九国泰®”及“生产商:四川国莎实业有限公司”等内容的包装袋中。经四川国莎实业有限公司辨认,李某生产的成品包装箱、包装袋上标称的“莎麦”“九九国泰”商标,均未经其许可使用,属假冒物品。检测机构对查获的假冒鸡精和味精及原料鸡精进行了检验,这批鸡精成品、鸡精原料、味精成品的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据金堂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介绍,这是“春雷行动2023”中的一个较为典型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李某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扰乱了国家商标管理秩序,侵权商品多达1161件,侵权商标标识19031件,数量较大,且经检验,其使用的原料与成品均不合格,违反了《商标法》,将面临17.5万以上25万以下的罚款,还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鉴于该案涉案商标标识较多,相关线索已通报公安机关。
“假冒注册商标的食品并销售,不仅侵犯了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还可能引发公共食品安全事件。”该局提醒经营者,国家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制假售假行为,切勿存有侥幸心理,为一时利益铤而走险干违法的事,广大消费者要增强消费维权意识,一定要到正规经营场所购买,如果购买到假冒商品,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