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监管,确保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近日,甘肃省榆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主要从食用油的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环节开展。
生产环节,以食用油小作坊和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区域,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是否符合要求,包括管道、设备、容器及包装材料;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检查食用油包装容器是否合格,严格要求食用油小作坊使用食品级(PET或PC材质)油桶,要求每一批次油桶有产品合格证。流通环节,以超市、粮油专营店、集贸市场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检查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检查食用植物油是否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是否以其他食用植物油冒充胡麻油等违法行为;检查食用油标签是否规范,对产品标签进行把关,对缺项漏项进行指导纠正,杜绝标签瑕疵问题。餐饮环节,以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场所,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建立供货商档案,以及对煎炸用油的检查措施落实和记录情况。
检查过程中,针对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场所布局不合理、卫生状况差、“四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责令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单位29家、经营单位21家、餐饮服务单位60家、学校食堂35家,全县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单位未发现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透明车间接入率达100%。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市场,确保了辖区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
榆中县市场监管局将开展发现问题后续整改跟踪跟进工作,加大抽检批次和执法力度,确保榆中县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质量持续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