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华区华灏鲲鹏西部产业基地二期项目-食堂食材采购计划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01-12 18:30:51.0 | 联系人: | 杨泽能 | 联系电话: | 18708305560 |
联系邮箱: |
正文内容
公开采购公告书
“成建e采”集采平台是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集中采购唯一的电子采购平台,现就□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工业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成华区华灏鲲鹏西部产业基地二期) 项目 食堂食材采购 (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生产物资/机具及周转材料租赁/大型机械起重设备租赁及安拆)采购事宜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分供商参加响应。
一、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本工程的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预计量: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报价清单”内容。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工业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成华区华灏鲲鹏西部产业基地二期)
项目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同仁社区12组,高洪社区7、8组
项目规模: 115611.63㎡
业主: 成都华启鲲鹏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三、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采购的方式进行,并在“成建e采”集采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网址为:www.cjebuy.com。
四、报价人要求
报价人为在“成建e采”采平台(www.cjebuy.com)已注册的试用及以上分供商;
1、报价人资格要求: 具有相应资质
2、技术要求: 符合设计规范及要求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及要求
4、进度要求: 满足项目施工要求
5、交货(服务)时间及地点:项目施工所在地
五、时间节点
响应应答时间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24个小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报价人需在成建e采平台编制、提交响应报价文件,完成递交。本次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仅接受响应人通过成建e采集采平台提交的响应报价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报价文件。线上响应报价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一性,请各商家慎重对待。
七、其他事项
1、若有不明事项,请致电:18708305560 ,联系人:杨泽能 ;
2、响应前请先与采购人联系进行资格预审,联系人:杨泽能 ,电话:18708305560;
3、其它说明:无。
八、声明
本采购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
现予公告。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业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成华区华灏鲲鹏西部产业基地二期)项目
食堂食材采购 √采购□分包□租赁□服务
(以上事项选择一项)
采购文件
*采购单位:□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一章 响应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特别说明 | 详见响应人须知正文 |
2 | *采购单位 | 名称:□成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成建e采”平台及采购公告。 |
3 | 采购公告书 | 详见“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 |
4 | *项目名称 | 工业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成华区华灏鲲鹏西部产业基地二期) |
5 | *工程概况 | 工程业主名称:成都华启鲲鹏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工程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街道同仁社区12组,高洪社区7、8组。 工程结构形式: 框架-剪力墙结构,框架结构 。 建设规模:115611.63㎡。 |
6 | *采购范围 | 本工程的食堂食材采购。 |
7 | 采购方式 | 公开采购 |
8 | 确定中选人数 | 一家 |
9 | *踏勘现场 | 不集中组织,有需求的单位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踏勘现场联系人:杨泽能电话: 18708305560 |
10 | 质量要求 |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
11 | 响应人资格要求 | “成建e采”平台入库的合格分供商。 营业范围及资质要求:含有本次采购任务内容 。 资质要求: 满足本次采购任务要求 。 |
12 | 采购文件 | 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附件不全及有疑问,应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响应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修改和澄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
13 | 是否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 □是 ,响应人除了在“成建e采”平台上上传响应文件扫描件以外还需现场提交一套纸质响应文件。 √否,响应人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
14 | 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 采购文件发布后,响应人须通过“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报价、签字盖章(每页盖章)并扫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响应人必须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无法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仅接受响应人通过成建e采集采平台提交的响应报价文件,不接受通过其他方式提交的书面响应报价文件。 |
15 | 响应要求 | 1、响应人应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护和任何其它影响供应价的情况,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2、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3、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国家节假日和天气因素,并在报价中一并包含这些因素。 4、专业分包工程、大型机械租赁必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他类别按需求递交。 5、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
16 | 价格调整 | 根据实际情况,按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
17 | 响应报价 | 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响应人须通过“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按相应要求进行网上报价,若与上传的盖章扫描件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上传的盖章扫描件为准。 |
18 | 响应截止时间 | 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不少于72小时。 |
19 | 响应有效期 | 30天。凡是超过响应有效期签订的合同,采购人有权对价格进行调整。 |
20 | 响应保证金/保函 | □有, 元,收款账户信息(仅为公司对公账户) √无 |
21 | 纸质响应文件(如有) | □正本一套。响应人应按照采购文件相应要求签字、盖章,所有响应文件均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单位公章),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评审地点。 √无 |
22 | 评审时间和地点 | 时间:详见“成建e采”平台及采购公告 地点:“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 注意事项:各响应人应在评审前到达评审地点附近,保持电话的畅通,以便评审时对评审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答疑,确保在接到电话通知后半个小时赶到,如电话无法接通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赶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
23 | 评审小组组成 | 由启动评审人员在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人数为不少于五人的奇数)。 |
24 | *评审办法 | 1、√经济评审—物资采购; 2、□经济评审、技术评审—专业分包(不含地基基础、钢结构、幕墙)、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及安拆(塔机、施工(货运)升降机、门式起重机等); 3、□经济评审、商务评审—劳务分包、咨询服务、周转材料租赁、中小型机械设备租赁; 4、□经济评审、技术评审、商务评审—专业分包(地基基础、钢结构、幕墙);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
25 | 中选价 | 评审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评审出的第一中选人报价为中选价。无论是采用何种评审办法,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中选,也不解释原因。 |
26 | 确定中选人 | 评审小组成员按采购文件要求对各响应人打分,评审小组组长将得分第一的响应人推送给评审结果审核人,由评审结果审核人确定中选人。 |
27 | 履约保证金 | □收取:中选总价的 ;收款账户信息(仅为公司对公账户) √不收取。 |
28 |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履约担保期内,由于分包人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给总包人造成损失时,用履约保证金赔偿。 有下列情形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1、分供商出现停供、断供、缓供的; 2、未按指令要求供货的; 3、质量未达到合格验收标准的; 4、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5、采用不合法行为维护自身权益的; 6、不按合同约定要求调增价格的。 7、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
29 | 合同签订 | 1、签订合同时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执行。 2、合同签订阶段采购人有权对超出采购控制价的响应单价进行调整。 3、专业分包工程如未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30 | 采购控制价 | 1、以资审通过后发布的采购文件附件中计划不含税合计金额作为采购控制价。响应报价文件中响应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否则否决其响应文件。 2、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
31 | 结算办理 | 根据实际情况,按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条款执行。 |
32 | 资金支付 | 资金支付情况需在合同附件中注明。 注:采购方有权结合市场行情与建设单位资金支付情况,在合同签订时对付款比例及相关条款作出合理调整。 |
33 | *预付款 | √无; □有(附预付款审批表); 支付比例:按签约合同总金额 %支付。 扣回时间及比例:按合同条款约定。 |
34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凡采购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选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
35 | 评审纪律 | 按成建工〔2023〕115号文、成建七司〔2023〕79号文执行。 |
36 | 其他要求 | 1、专业分包工程如未取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意,采购人有权直接取消采购任务。 2、其他要求在第二章第10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自行增加。 |
说明:采购文件中带“*”项在超方案审批阶段为必填内容。 |
1.1、特别说明
响应人须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及附件资料,并对本采购文件确定的资格条件、采购范围、技术标准和要求、报价清单和方式、合同条款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人可以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当采购人对响应人所提异议不予受理时,按照采购文件执行,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若未提出异议,均视为完全接受和同意采购文件的要求,不得在中选后再提出异议。
响应人一旦中选,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的价格、付款方式等关键条款不能高于采购文件中相关条款和中选的响应文件条款。
详见采购须知前附表。
响应人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响应人应尽可能的了解项目现场环境、气候、交通状况等关系响应人报价、实施的各项因素,有必要时可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按照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2.1、采购文件的组成
(1)采购公告
(2)响应须知前附表
(3)响应人须知
(4)评审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格式文件
(7)采购人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补充,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响应人在“成建e采”平台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等资料后,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等资料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等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采购文件日内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及答复。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响应人自行承担。若响应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可被拒绝或视为废止。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成建e采”平台采购系统中告知响应人,并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响应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答疑、补充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2.4本采购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人的采购管理相关部门负责。
2.3.1在响应截止期前,采购人可使用澄清、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
2.3.2澄清、补充通知将在“成建e采”平台上发布,响应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阅、下载澄清文件、补充通知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采购文件的修改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2.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在“成建e采”平台上发布的内容为准。若同一内容在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3.4为使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成建e采”平台为准。
3.1、响应文件的组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响应,可不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件”。)
(4)营业执照等资料;
(5)业绩;(必须提供。如确实无业绩资料,需上传相关情况说明作为佐证资料。以上资料未盖章提交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6)报价清单;
(7)施工组织设计。(按要求提供,如无相关内容请填写“无”并盖章上传,不提交或未盖章提交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专业分包工程、大型机械租赁必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其他类别按需求递交。)
3.2、响应报价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3.3响应截止时间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详《响应须知前附表》
3.6、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3.6.1 响应人应按《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3.6.2响应文件无纸质版。
3.6.3响应人必须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相应签字和相应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在响应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无效。
3.6.4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除非这些删改是响应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响应人加盖响应人的印章或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4.1、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无
4.2.1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成建e采”平台(www.cjebuy.com)完成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须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编制、报价、签字盖章(每页盖章)并扫描形成一个完整的PDF文件上传。响应人必须完全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超过响应截止时间,响应人无法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
4.2.2 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以退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响应文件(如有),采购人不予受理。
4.3.1 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但需满足“成建e采”平台上的相关要求。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4.3.2 响应人对响应文件的纸质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如有)。
5.1、启动评审时间和地点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由采购管理部组织启动评审。
6.1、评审小组组成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7.1 评审结果审核方式
详见《响应须知前附表》。
评审结束后,响应人按照“成建e采”平台上的相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则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4 签订合同
采购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评审报告、采购文件以及中选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若第一中选候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按照中选条件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依次与本次采购任务中其他符合要求的响应人谈判并签约,谈判失败重新采购。
8.1 对超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响应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响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集团和公司以及本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采购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附件合同约定内容执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评审原则
(1)物资、设备类采购只采用经济评审方式。涉及新材料、新设备等国家、行业无统一的规格型号、质量技术标准等特殊情况时,通过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可增设技术评审,但价格评分不低于75%。
(2)劳务分包、专业分包、设备租赁及安拆等生产资源可实行综合评审法。其中,价格评分不低于50%。
(3)中介机构服务采购原则实行综合评审法,其中服务项目的价格评分不得低于30%;凡性质比较明朗、技术标准相对统一的通用项目采购,可采用最低价格评审法。
(4)因特殊需突破上述标准的,需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2.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根据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综合评判条件最优得15~20分,其余依次递减3~5分,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止处理;
(2)在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响应报价是否超过采购文件限价。未超过采购文件限价,第一名得70~75分,根据报价高低依次递减5~10分。超过采购文件限价,做废止处理;
(3)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与公司合作的合同业绩与履约评价,酌情得分1~5分。
2.2 商务评审标准
(1)响应文件是否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得10分,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止处理;
(2)公司规模:总分50分,规模最大40~50分,依次递减3~6分。(根据资质证书注册资金、业绩情况等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做废止处理)。
(3)信用情况:总分40分,信用情况综合评选第一名30~40分,依次递减3~6分。(上传响应当月“信用中国”信用报告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不得分。)
2.3 技术评审标准
施工组织技术方案:根据响应文件中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人员执业证书、职称、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清单)进行排名:第一名95~100分,根据排名高低依次递减3~9分。(根据施工组织技术方案进行排名,未上传佐证资料视为未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做废止处理。)
3.评审程序
3.1 初步评审
响应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止处理:
(1)成建工〔2023〕115号文、成建七司〔2023〕79号文中规定的任何一种废止情形的;
(2)串通响应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2 详细评审
3.2.1评审小组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和标准进行评审,并打出相应分数。
3.2.2评审小组发现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响应报价,使得其响应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响应人应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响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选,其响应文件作废止处理。
报价是否视为不平衡报价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不含税)低于采购控制价(不含税)的 85% 时,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文件。
(2)当响应人的响应总价(不含税)低于采购控制价(不含税)的90%,同时低于所有有效响应报价算数平均值的95%,评审小组应否决其响应文件。
3.3 评审结果
评审小组各成员在分别登录“成建e采”平台完成评审后,应当对各响应人打分,评审小组组长将得分第一的响应人推送给评审结果审核人,由评审结果审核人确定中选人。
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及附件
(将合同正文粘贴至此处)
合同编号:
食堂食品/食材采购合同
需方(甲方):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签订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号
工程名称: 工业用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成华区华灏鲲鹏西部产业基地二期)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相关规定,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食堂食品/食材配送服务事宜,为保证双方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食堂食材合同清单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税率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金额(元) | 含税总金额(元) |
蔬菜类 | |||||||||
1 | 大白菜 | / | 斤 | 600.00 | |||||
2 | 花菜 | / | 斤 | 600.00 | |||||
3 | 老南瓜 | / | 斤 | 600.00 | |||||
4 | 莲花白 | / | 斤 | 400.00 | |||||
5 | 有机花菜 | / | 斤 | 500.00 | |||||
6 | 红苕(红皮 黄心) | / | 斤 | 500.00 | |||||
7 | 白萝卜 | / | 斤 | 500.00 | |||||
8 | 大土豆 | / | 斤 | 500.00 | |||||
9 | 怀山药 | / | 斤 | 700.00 | |||||
10 | 铁棍山药 | / | 斤 | 500.00 | |||||
11 | 青冬瓜(吊瓜) | / | 斤 | 500.00 | |||||
12 | 土豆(去皮) | / | 斤 | 500.00 | |||||
13 | 怀山药(去皮) | / | 斤 | 500.00 | |||||
14 | 青冬瓜(去皮) | / | 斤 | 500.00 | |||||
15 | 大藕 | / | 斤 | 500.00 | |||||
16 | 小藕 | / | 斤 | 500.00 | |||||
17 | 广红 | / | 斤 | 500.00 | |||||
18 | 红皮萝卜 | / | 斤 | 500.00 | |||||
19 | 胡萝卜 | / | 斤 | 500.00 | |||||
20 | 香芋 | / | 斤 | 500.00 | |||||
21 | 毛芋儿 | / | 斤 | 500.00 | |||||
22 | 洗芋儿 | / | 斤 | 550.00 | |||||
23 | 青笋头带尖 | / | 斤 | 500.00 | |||||
24 | 青笋头 | / | 斤 | 500.00 | |||||
25 | 凤尾 | / | 斤 | 500.00 | |||||
26 | 去皮青笋 | / | 斤 | 800.00 | |||||
27 | 洋葱(红) | / | 斤 | 500.00 | |||||
28 | 大青椒 | / | 斤 | 800.00 | |||||
29 | 番茄(西红柿) | / | 斤 | 800.00 | |||||
30 | 园红甜椒 | / | 斤 | 500.00 | |||||
31 | 豇豆 | / | 斤 | 500.00 | |||||
32 | 茄子 | / | 斤 | 500.00 | |||||
33 | 黄瓜 | / | 斤 | 500.00 | |||||
34 | 三月瓜 | / | 斤 | 500.00 | |||||
35 | 小南瓜 | / | 斤 | 700.00 | |||||
36 | 小青椒 | / | 斤 | 500.00 | |||||
37 | 玉米棒 | / | 斤 | 500.00 | |||||
38 | 玉米粒 | / | 斤 | 500.00 | |||||
39 | 高笋 | / | 斤 | 500.00 | |||||
40 | 豌豆米 | / | 斤 | 500.00 | |||||
41 | 青豆米 | / | 斤 | 500.00 | |||||
42 | 毛豆荚 | / | 斤 | 500.00 | |||||
43 | 水发木耳 | / | 斤 | 500.00 | |||||
44 | 平菇 | / | 斤 | 500.00 | |||||
45 | 香菇 | / | 斤 | 500.00 | |||||
46 | 杏鲍菇 | / | 斤 | 500.00 | |||||
47 | 黄金针菇 | / | 斤 | 600.00 | |||||
48 | 鲜茶树菇 | / | 斤 | 500.00 | |||||
49 | 鲜虫草花 | / | 斤 | 500.00 | |||||
50 | 蟹味菇(袋) | / | 袋 | 500.00 | |||||
51 | 芦笋 | / | 斤 | 500.00 | |||||
52 | 广东菜心 | / | 斤 | 500.00 | |||||
53 | 紫甘蓝 | / | 斤 | 300.00 | |||||
54 | 大葱 | / | 斤 | 300.00 | |||||
55 | 老姜(洗) | / | 斤 | 300.00 | |||||
56 | 去皮蒜(散装) | / | 斤 | 300.00 | |||||
57 | 独蒜 | / | 斤 | 300.00 | |||||
58 | 小葱 | / | 斤 | 350.00 | |||||
59 | 本地芹菜 | / | 斤 | 300.00 | |||||
60 | 菠菜 | / | 斤 | 250.00 | |||||
61 | 小韭菜 | / | 斤 | 250.00 | |||||
62 | 飘儿白 | / | 斤 | 250.00 | |||||
63 | 菜心 | / | 斤 | 150.00 | |||||
64 | 小白菜 | / | 斤 | 250.00 | |||||
65 | 上海青 | / | 斤 | 300.00 | |||||
66 | 蒜苔(外地) | / | 斤 | 350.00 | |||||
67 | 西兰花 | / | 斤 | 400.00 | |||||
68 | 西芹 | / | 斤 | 250.00 | |||||
69 | 螺丝椒 | / | 斤 | 400.00 | |||||
70 | 苦瓜 | / | 斤 | 300.00 | |||||
71 | 娃娃菜 | / | 斤 | 200.00 | |||||
72 | 四季豆 | / | 斤 | 300.00 | |||||
73 | 无筋豆 | / | 斤 | 300.00 | |||||
74 | 红美人椒 | / | 斤 | 300.00 | |||||
75 | 黄瓜(本地) | / | 斤 | 250.00 | |||||
76 | 生菜 | / | 斤 | 200.00 | |||||
77 | 大韭菜 | / | 斤 | 200.00 | |||||
78 | 韭黄 | / | 斤 | 250.00 | |||||
79 | 香蒜苗 | / | 斤 | 350.00 | |||||
80 | 青油菜 | / | 斤 | 350.00 | |||||
81 | 红油菜 | / | 斤 | 300.00 | |||||
82 | 佛手瓜 | / | 斤 | 250.00 | |||||
83 | 油麦菜 | / | 斤 | 300.00 | |||||
肉禽类 | |||||||||
84 | 带骨肘子 | / | 斤 | 400.00 | |||||
85 | 带皮后腿肉 | / | 斤 | 230.00 | |||||
86 | 带皮前腿肉 | / | 斤 | 230.00 | |||||
87 | 带皮五花肉 | / | 斤 | 500.00 | |||||
88 | 带皮二刀肉 | / | 斤 | 450.00 | |||||
89 | 精瘦肉 | / | 斤 | 800.00 | |||||
90 | 龙骨 | / | 斤 | 100.00 | |||||
91 | 去骨肘子 | / | 斤 | 200.00 | |||||
92 | 猪蹄 | / | 斤 | 550.00 | |||||
93 | 猪中排 | / | 斤 | 450.00 | |||||
94 | 猪肝 | / | 斤 | 100.00 | |||||
95 | 白鲢鱼(活) | / | 斤 | 100.00 | |||||
96 | 草鱼(活) | / | 斤 | 150.00 | |||||
97 | 花鲢鱼(活) | / | 斤 | 150.00 | |||||
98 | 鲫鱼(活) | / | 斤 | 150.00 | |||||
99 | 蛋鸡 | / | 斤 | 100.00 | |||||
100 | 肉鸡 | / | 斤 | 100.00 | |||||
101 | 鲜鸡边腿 | / | 斤 | 200.00 | |||||
102 | 鲜鸡胸 | / | 斤 | 200.00 | |||||
103 | 大牛腱子 | / | 斤 | 800.00 | |||||
104 | 精牛肉 | / | 斤 | 250.00 | |||||
105 | 牛里脊 | / | 斤 | 250.00 | |||||
106 | 牛霖 | / | 斤 | 300.00 | |||||
107 | 牛腩 | / | 斤 | 300.00 | |||||
108 | 小牛腱子 | / | 斤 | 300.00 | |||||
109 | 老鸭 | / | 斤 | 250.00 | |||||
110 | 肉鸭 | / | 斤 | 300.00 | |||||
111 | 鲜鹅 | / | 斤 | 300.00 | |||||
112 | 仔鸭 | / | 斤 | 300.00 | |||||
113 | 黄壳鸡蛋 | / | 斤 | 300.00 | |||||
114 | 生鸭蛋 | / | 斤 | 250.00 | |||||
加工类 | |||||||||
115 | 白凉粉 | / | 斤 | 200.00 | |||||
116 | 黄凉粉(米凉粉) | / | 斤 | 200.00 | |||||
117 | 魔芋 | / | 斤 | 200.00 | |||||
118 | 爽亚爽鸭血(300g/盒) | / | 盒 | 200.00 | |||||
119 | 黄豆芽 | / | 斤 | 200.00 | |||||
120 | 老豆腐 | / | 块 | 200.00 | |||||
121 | 嫩豆腐 | / | 块 | 200.00 | |||||
122 | 内酯豆腐(380g/盒) | / | 盒 | 240.00 | |||||
123 | 耙豌豆 | / | 斤 | 160.00 | |||||
124 | 水豆豉 | / | 斤 | 120.00 | |||||
125 | 卤豆干 | / | 斤 | 120.00 | |||||
126 | 烟豆干 | / | 斤 | 120.00 | |||||
127 | 鲜豆皮 | / | 斤 | 150.00 | |||||
128 | 河粉 | / | 斤 | 120.00 | |||||
129 | 凉皮 | / | 斤 | 120.00 | |||||
130 | 抄手皮 | / | 斤 | 120.00 | |||||
131 | 刀削面 | / | 斤 | 160.00 | |||||
132 | 水饺皮 | / | 斤 | 160.00 | |||||
133 | 水面(细 棍棍) | / | 斤 | 160.00 | |||||
134 | 凉面 | / | 斤 | 120.00 | |||||
135 | 面块 | / | 斤 | 120.00 | |||||
免税食材合计 | |||||||||
加工类 | |||||||||
136 | 鲜海带丝 | / | 斤 | 150.00 | |||||
137 | 泡姜 | / | 斤 | 100.00 | |||||
138 | 泡豇豆 | / | 斤 | 50.00 | |||||
139 | 泡辣椒 | / | 斤 | 150.00 | |||||
140 | 泡萝卜 | / | 斤 | 100.00 | |||||
141 | 酸菜 | / | 斤 | 100.00 | |||||
干杂调料类 | |||||||||
142 | 八角 | / | 斤 | 10.00 | |||||
143 | 白芷 | / | 斤 | 10.00 | |||||
144 | 草果 | / | 斤 | 10.00 | |||||
145 | 干米线 | / | 斤 | 20.00 | |||||
146 | 干木耳(中) | / | 斤 | 20.00 | |||||
147 | 桂皮 | / | 斤 | 20.00 | |||||
148 | 紫菜(30g/袋) | / | 袋 | 100.00 | |||||
149 | 红苕粉条 | / | 斤 | 40.00 | |||||
150 | 胡椒面 | / | 斤 | 25.00 | |||||
151 | 辣椒面 | / | 斤 | 30.00 | |||||
152 | 三奈 | / | 斤 | 10.00 | |||||
153 | 熟芝麻 | / | 斤 | 30.00 | |||||
154 | 小天鹅火锅料(300g/袋) | / | 袋 | 100.00 | |||||
155 | 干辣椒节 | / | 斤 | 50.00 | |||||
156 | 国泰味精(400g/袋) | / | 袋 | 30.00 | |||||
157 | 海天黄豆酱(800g/瓶) | / | 瓶 | 50.00 | |||||
158 | 海天老抽(1.9L/桶) | / | 桶 | 25.00 | |||||
159 | 海天生抽(1.9L/桶) | / | 桶 | 50.00 | |||||
160 | 建华香油(450ml/瓶) | / | 瓶 | 50.00 | |||||
161 | 久大精制碘盐(350g/袋) | / | 袋 | 50.00 | |||||
162 | 川光料酒(450ml/瓶) | / | 瓶 | 50.00 | |||||
163 | 美好火腿肠(260g/根) | / | 根 | 120.00 | |||||
164 | 白糖(斤) | / | 斤 | 20.00 | |||||
165 | 呐之味郫县豆瓣(6kg/桶) | / | 桶 | 30.00 | |||||
166 | 泡野山椒 | / | 斤 | 50.00 | |||||
167 | 豪吉鸡精(454g/袋) | / | 袋 | 25.00 | |||||
米面粮油类 | |||||||||
168 | 五得利六星馒头用小麦粉(25kg/袋) | / | 袋 | 40.00 | |||||
169 | 五得利面粉(高精五星)25kg | / | 袋 | 40.00 | |||||
170 | 福临门纯正菜籽油(非转基因,5L/桶) | / | 桶 | 180.00 | |||||
171 | 蜀粮浓香菜籽油 | / | 斤 | 300.00 | |||||
172 | 五常大米(10kg/袋) | / | 袋 | 150.00 | |||||
173 | 园力松花江珍珠米(25kg/袋) | / | 袋 | 100.00 | |||||
174 | 秋然东北珍珠米(25KG/袋) | / | 袋 | 100.00 | |||||
175 | 益宁细干挂面(2KG/把) | / | 把 | 100.00 | |||||
含税食材合计 | |||||||||
合计 | |||||||||
合计(不超过)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 |
第一条 配送食材技术要求及其他
(一)配送食材品种:分别含蔬菜、肉禽、加工类、干杂调料、米面粮油等,以甲方下单为准,并每天按时按量配送到指定地点。
(二)食品原料质量标准要求:
1、畜肉类:来源于生猪、牛、羊定点屠宰企业生鲜畜肉,供货时须提交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当天屠宰且不能是冻肉,应符合生猪、牛、羊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畜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产品符合标准GB/T 9959、GB2707-2016,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不得检出,肉食品必须新鲜无变质。
2、禽肉类:为当日宰杀,供货时须提交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肉食品必须新鲜无变质。如果采购人要求配送冻货,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且不得有冰块,计重为除冰后的净重。
3、水产类: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为当日宰杀,肉食品保证新鲜无变质,口感新鲜。如果采购人要求配送冻货,不得有冰块,计重为除冰后的净重。
4、禽蛋类:必须保证禽蛋新鲜、清洁卫生、无破损(有生产日期),卫生符合标准GB 21710-2016,包装与标识应符合标准SB/T 10895-2012。
5、蔬菜类:蔬菜应为新鲜无公害蔬菜,且能够溯源,蔬菜卫生质量要求符合标准GB-2763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并提供检验合格证明。水果产品必须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应季水果。
6、食油、调味干杂类:符合国家、行业食品管理规定及标准的合格产品。产品均须有 SC 标志、生产日期、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符合国家与行业相应等级的检验标准。保质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熟肉制品污染物限量符合GB 2726-2016 标准,植物油符合GB 2716-2018标准。
以上食油、调味干杂、蛋类及甲方要求配送的冻制品类货物以送达甲方的时间为基点,剩余保质期不得低于商品规定或约定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三)配送要求:
1、应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3、甲方将要采购的食品/食材名称、规格、数量、质量,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果蔬、畜禽肉等甲方前一天晚上17:00时前提出采购计划;粮油、干杂类甲方提前1天向乙方提出采购计划。乙方确认采购计划后按甲方采购计划组织货源。如乙方经核实甲方所需的某种原材料确实无法提供,需在接甲方通知后1小时内告知甲方,甲方重新确认材料清单。乙方订单接收人联系人: ,电话: ,甲方订单下单联系部门:刘兴武 及电话: 18328484845 ,若双方货物交接人有变动请提前至少一天通知对方。
4、交付时间:按甲方要求时间,每天早晨7:30之前。
5、临时急需的食品/食材应在1.5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不能影响甲方正常供餐。
6、本项目所有配送人员及相关人员须具有健康证,保证每日能按时送达并满足各类紧急性临时需求;
7、运输过程须保证食品的卫生与安全。
(四)包装标准及运输费用: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标准,包装物由乙方提供。
2、装卸及运输途中造成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装卸及运输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食材验收标准及方式:
1、数量验收标准:送货质(重)量优(大)于甲方下单质(重)量时按甲方实际下单要求验收,送货质(重)量低(小)于甲方下单质(重)量时,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下单要求补齐,若无法按时补齐,则按缺货金额的2倍进行扣罚。
2、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所指的质量验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食材有包装的,食材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结块、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3、验收流程:做好卸货前的检查。双方验收人员卸货前应对场地和机械秤做好检查,并对食材的外观质量进行初步了解。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双方验收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的质量,按索票——验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乙方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甲方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填写验收记录。每次配送的食材都要登记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4、抽样送检:甲方有权对配送的食材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抽样送检。检验所产生的检验费、样品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其他要求:
1、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影响甲方不能按时开餐的,根据就餐人数的标准,视情节给于500元/次—1000元/次的经济补偿。
2、如因乙方配送副食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人员食物中毒或损害健康的,查实后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可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乙方责任。
3、乙方有向甲方提供虚假副食品销售清单或发票行为,经查实,终止合同,同时按有关纪律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在供货期间,若甲方对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产生异议,送质量检测部门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承担,若发生类似情况两次以上,则合同终止。
(七)禁止乙方将下列食品/食材送入甲方:
1、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3、未经食品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质期/保存期的食品,如经甲方确认因乙方供应的肉类出现冷冻、不新鲜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当日所送肉类市场价的2倍的违约金;
4、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5、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含有未经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等;
6、乙方所送的粮油必须是大型正规厂家出产的非转基因产品;
7、疫情期间的冷冰食品及未经国家检疫部门检验的肉禽类、蔬菜类和干杂食品/食材。
第二条 食品安全和质量要求
1、乙方供应所有食品/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出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书,乙方供应食品/食材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
2、甲方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乙方应完全尊重甲方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一旦发现有国家规定违禁成份的原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效力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甲方解除合同后,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乙方应对所提供物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就餐者投诉,经查实,对未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处以该批问题产品货款总额20%以内的罚款。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无条件承担由此导致的医药费、误工费以及受害人提出的所有索赔费用等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该批次问题产品价款3倍的罚款,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国家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若甲方保存、使用不当等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食品质量问题,乙方对此免责。
4、本合同所称质量,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食材的包装、规格、型号、产地、卫生标准、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第三条 履约保证
合同期内,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供货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更换货物,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直接在当月支付金额中扣除,且乙方应在扣除后5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补足的,每日按应付款补足保证金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由于乙方所供食品/食材质量问题,引起甲方人员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如乙方仍不能达到其要求,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乙方接到甲方订购单后,发现下单品种食品/食材质量太差或缺少货源,应及时通知甲方订货负责人,并协商是否采用替换产品或修改订单。
4、乙方按甲方要求,对其供应配送食品/食材的采购渠道及配送过程严把质量关,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及规范。
5、乙方不得以甲方之名向外赊欠货物等行为,如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将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五条 合同价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根据甲方历年食堂食品/食材使用情况,预估本合同金额为 元(大写: );超出合同价款费用,应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义。
2、价格标准:乙方的配送价格根据结算基础价进行计算,若成都市发改委官网公布未涉及的其他项目以不高于市场价供应给甲方,实际配送价格以元为单位,配送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记账方式:乙方每次送货开具送货凭证,甲方在收到商品的同时进行验收确认,最终结算金额为甲方签字确认记账单的总和。
4、结算方式: 按月结算。
5、付款时间及付款比例:每月25日前对账,次月15日前支付上月对账货款的100%,乙方指定专人每月20日前按日期整理验收清单,并依据清单将食品/食材的日期、单价、数量、金额在汇总表中汇总,乙方将汇总表及验收清单一并报甲方审核,甲方需在收到签署材料后2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完成后,由甲乙双方对审核结果进行确认,乙方以甲方签字确认后的书面审核结果数额为准,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结算。
5、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月结,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当期货款。
第六条 合同解除
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通知一经送达立即生效。
1、发生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且经甲方2次催告后,再次发生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的。
2、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
3、因食品/食材质量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的。
4、乙方有明显的不良诚信记录。
5、缺货补货不及时,不到位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秩序。
6、经多次沟通协商仍不能解决存在的问题。
7、甲方发现乙方的承诺、公司状况与实际运行严重不符合时。
8、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
9、甲方不按时结算故意拖欠乙方货款行为等。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约定数量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2、乙方不能按期限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未按期交货部分货款10%的违约金,逾期1.5小时仍未送达交货的,甲方有权通过第三方解决当次就餐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不能按约定付款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按lpr利率计算违约金。若甲方逾期30日仍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结清货款的,则乙方有权立即停止供货并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仍应按照前述约定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4、货物送达后,甲方未及时验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5、除本条第3款原因外,乙方不得随意停止供货,否则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暂定金额20%的违约金。
第八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本合同涉及相关条款内容发生变化、修改、合同控制价格调整、结算等,必须经双方合同主体签字盖章确认有效,其它任何印章,签字均为无效。
2、本合同所述“市场价”,由乙方提供行业内商家相关商品信息并经甲方验证确认,甲方亦有权自行询价确认。
3、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款等任何款项,甲方有权在支付给乙方的任何一笔款项中扣除。
4、乙方确认:乙方未履行本合同任一约定义务或法定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任何款项。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基于本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解决。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 陆 份,甲方持 伍 份,乙方持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供、需双方加盖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签字(章)后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不予认可,于双方合同责任完结后终止。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合同到期后自动失效。
3、供应商增值税信息档案、廉政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在签字页预留的住所、联系人和电话为双方送达的有效地址及联系人。双方之间的文件和通知,通过邮政EMS或快递寄送的,邮件交寄后的第3日视为对方已经签收(实际收件时间更早的,以实际收件时间为准)。如一方预留地址错误造成邮件无法送达,或一方拒收邮件的,视为已经签收邮件,相关法律风险及责任由该方承担。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开户行: | 开户行: |
帐号: | 帐号: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食品采购安全协议
附件2:供方承诺书
附件3:廉政协议书
附件4:食堂日购物验收登记表
附件1:
食品/食材采购安全协议
需方(甲方):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为确保甲方采购食品/食材之品质与卫生安全,保障职工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双方同意签订此协议,其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都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持健康证上岗。
第二条 为保证食品/食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倒追,甲、乙双方都要建立食品/食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食材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家(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进货人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第三条 甲、乙双方保证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四条 采购食品/食材名称:仅限于比选文件中规定的粮油、肉禽、水产、蔬菜、干杂、水果、牛奶、馒头/包子等。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内有效;有效期满本协议自动终止,如双方有意续约应另行签订。
第六条 乙方保证所供食品/食材的品质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第七条 乙方同意甲方有对所供上述食品/食材的检测权,必要时甲方于协议有效期内可随时邀请有关监管部门对食品/食材储藏、包装、运输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进行抽检,以确保进入食堂食品/食材的品质、卫生安全,其检验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乙方同意认同第七条抽验作出结果,如经确认后确有不符合第六条之规定时,乙方愿于接到调换通知起1.5小时内回收并调换该批次所有不合格食品/食材,否则视为违约,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乙方所供食品/食材如因品质或卫生安全不良导致损害职工健康及权益,经查明属实时,乙方愿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同意如因违反本协议或采购合同规定而损害甲方之权益时,乙方愿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协议作为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食堂食材定点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附件,与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伍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供方承诺书
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按贵司规范合同管控要求,我方知悉贵司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任何项目管理人员以下行为无任何法律效力:
(1)无权代表贵司对外签订、修改、变更或解除合同等具有法律性质和经济性质的文书;
(2)无权代表贵司收取、代付、借款或支付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分包款、劳务费、材料款、保证金、风险金等);
(3)无权代表贵司订立、承认、减免、抵扣、增加、变更双方之间任何债权债务;
(4)无权代表贵司确认任何工程(包括分包、劳务、设备租赁、材料采购等)结算或审计相关文件;
(5)合同(含补充协议)中约定的其他禁止性事项
我方承诺如下:贵我双方的任何合同(含补充协议)、结算文件、款项支付等上述所述事项必须经双方公司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贵司事后对相关人员的行为进行书面追认(追认文件需贵司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方能生效,除此以外其他任何印章、签字均为无效,我方无权向贵司主张任何权利。
承诺人(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廉洁协议书
甲方: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采购、分包活动中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洁协议书。
一、双方的责任
1.1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
1.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等文件,自觉按照合同约定依法依规办事。
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并向对方公司纪检部门举报或公司党委报告。
二、甲方责任
2.1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2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2.3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4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的乙方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2.5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合同履行有关的业务活动谋取不当利益。
2.6 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乙方收取任何形式的保证金、抵押金等费用;合同约定对公转账的配合费、服务费等除外。
三、乙方责任
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差价、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甲方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3.5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甲方虚报、超报进度款、结算款项资料,套(骗)取项目资金。
3.6 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与甲方项目管理团队个人或项目经理部的名义签订具有合同权利义务性质的任何文书(包括分包、采购、融资、借款、赊用材料等类型的书面资料、电子邮件、传真等)及实际行为。
3.7 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挪用或恶意拖欠合同项目的人工费、材料款。
3.8 无条件配合甲方“廉洁项目”建设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四、违约责任
4.1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及甲方公司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视为主合同中乙方违约情形,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追偿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3本协议书作为甲方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五、责任书有效期
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盖章之日起至该合同履行完毕时止。
六、协议书份数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信访举报渠道
7.1建工集团举报电话:028-86633651
028-86633256
7.2建工集团举报平台:http://www.cdjgjt.com
7.3建工集团举报邮箱:cdjgjw@cdceg.com.cn
7.4公司举报电话:028-84321982
7.5公司来信举报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33号成都建工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纪委。
7.6公司举报邮箱:cdjgqjjw@7c.cdceg.com.cn
7.7公司来访举报:按每月公布的“纪委书记接待日”接访
7.8公司微信举报:关注“成都建工七建”微信公众号,点击“联系我们”之“我要举报”可进行在线举报。
甲 方:(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4:
食堂日购物验收登记表 | |||||||
时间: | |||||||
物品名称 | 质 量 | 数量(公斤) | 单价 (元/公斤) | 金额小计(元/公斤) | |||
优 | 一般 | 差 | |||||
金额合计(元/公斤) | |||||||
经办验收人 | 乙方配送人 | 审核人 | 用餐人数(人) | ||||
备 注 | 质量检查 “优”、“一般”、“差”以“√”表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