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城2024年餐厅食材供应商
询比采购方案
中纺城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依据《中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询比采购之规定,决定采用综合询比的工作方式,择优选定合作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及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工作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中纺城2024年餐厅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2.配送工作地点:中纺城餐厅(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72号)。
3.配送工作内容:
(1)配送范围:中纺城餐厅。
(2)送货品种包含:鲜肉、蔬菜、鸡蛋、水果、米面粮油、海水产品、调味品*调料、熟肉制品*熟食、豆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淡水产品*水产品、超市小食品等。
4.报价:
此次报价以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简称:创价网)所公布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响应单位报价不得超过当日“零售平均价”,(产品如没有公布“零售平均价”的依照对应日期“批发平均价”下同)上浮5%,超出者投标无效。
5.配送工作要求:
(1)制定自然灾害、不可预见的各种疫情期间送货方案;
(2)遇特殊情况可做到根据需求随时进行灵活补货采购工作能力;
(3)公司至少具备三辆送货车辆;
(4)具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能力;
(5)有类似项目供货经验;
(6)有大型央企、国企以及知名企业单位的合作经验;
(7)有专职办公地点(可接受考察);
(8)全年送货业绩较高的可优先考虑;
(9)产品价格以当日“创价网”“零售平均价”,如当日所送货品无“零售平均价”的按照“批发价平均价”的基础上,响应单位可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响应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对于知名固定商品品牌的价格不得高于廊坊当地代理商所报价格(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送货上门服务等费用);
(10)送货地址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72号;
(11)配送时间:要求每天早上6:00—6:45送到采购指定地点;其他按双方约定要求配送到位;
(12)配送时需固定配送人员且有健康证明。有雇佣关系及身份证明,有社保缴纳信息或保险缴纳信息(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如更换配送人员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临时更换配送人员,必须具备此项要求);
(13)商品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14)餐厅食材集中采购货款结算周期原则上为一个月,特殊情况由餐厅主管单位和供应商协商确定;
(15)配送食材要达到国家相关食用标准,材质为中档次;
(16)中标单位为采购方提供1位工作人员辅助厨房清点验收、粗加工保质保量等工作。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无,则提供税务系统填报并打印的财务报表),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供应商应能够提供正规发票,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须说明提供发票的类型和税率(详细到各商品种类,具体见采购清单表格),否则视为提供普通发票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中(截止时间点为响应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0)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1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供应商必须提供盖章版反腐败承诺书,未提供的单位不得参与评审环节并视为放弃(模板详见附件5)。
(14)本项目须在线提交询比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文件每页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7. 资金来源:自筹。
8.验收要求:
(1)餐厅采取三方验货制度(库房收货人员、厨师长、供货商),采购部及餐饮部按照送货单对送到的货品进行数量及质量上的查验。验收合格后三方共同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
(2)采购人按合同标准对商品进行质量及数量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退货;供应商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供应商予以处罚,除要承担采购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或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结算方式
(1)餐厅食材集中采购货款结算周期原则上为一个月,特殊情况由餐厅主管单位和供应商协商确定。
(2)每月初,餐厅与供应商核对上月配送账目和单据,确认无误后履行餐厅经费审批程序,及时进行经费结算。
(3)采购方核查上个月的“创价网”零售平均价格(特定)作为本月的基准价,自行报价。
(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前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合法合格的正式增值税专用与普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视为违约。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因其他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抵扣进项税的,乙方应及时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补救手续,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10.付款方式
供应商按采购方要求。
11.采购清单
序号 | 品类 | 有无发票及类型 | 税率% |
1 | 鲜肉 | ||
2 | 蔬菜 | ||
3 | 鸡蛋 | ||
4 | 水果 | ||
5 | 海水产品 | ||
6 | 调味品*调料 | ||
7 | 熟肉制品*熟食 | ||
8 | 豆制品*豆制品 | ||
9 | 方便食品*速冻食品 | ||
10 | 淡水产品*水产品 | ||
11 | 米面、粮油 |
二、询比有关事宜
1.响应范围
中纺城餐厅食材供应商询比采购项目。
2.承包方式
响应选中单位不得将本工作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单位的资格并保留追溯的权力。
3.响应须知
1)关于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投送
a本项目须在线提交询比响应文件电子版1份(文件每页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b封面:包括拟响应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法定代表姓名、填报日期。
c响应标书汇总表(目录),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d响应文件综合说明:
响应单位综合说明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采购人名称 | 廊坊中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
2 | 报价 | *本项目产品价格以当月送货日“创价网”产品零售平均价(产品如没有公布“零售平均价”的依照对应日期“批发平均价”作为基准的报价方式自行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方式,供应商报价应包含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并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采购、缔约、供货、检测、保险、税费、售后等经营过程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
3 | 是否有最高限价 | 否。 |
4 | 响应单位应具备 的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响应文件中体现报价的税率和发票类型; 6)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无,则提供税务系统填报并打印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7)*供应商应能够提供正规发票,并在响应报价文件中,须说明提供发票的类型和税率(详细到各商品种类,具体见采购清单表格),否则视为提供普通发票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中(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5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6 | 响应单位应提交的 商务文件 | 1.*投标函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复印件(代表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3.*按照本表“应具备的特殊要求”编写有关材料复印件; 4. 类似项目案例复印件:提供开标日前近24个月内开展或完成的类似餐厅项目不少于3个(扫描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服务周期页、采购金额页、标的页及签署页); 5. 与评审相关的其他商务资料。 |
7 | 响应单位应提交的 技术文件 | 1.疫情期间送货方案; 2.食品安全卫生控制实施方案; 3.货品质量管理措施; 4.运输人员及车辆管理措施; 5.应急预案(紧急配送任务); 6.与评审相关的其他技术资料。 |
8 | 投标保证金额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9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 否 |
10 | 信用记录查询 | 项目评审组织人员于符合性审查前(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响应单位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拒绝。 |
11 | 报价有效期 | 报价有效期: 180 天 |
注:(1)上表中加 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投标将被拒绝或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上表中未加“*”且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作为投标被拒绝或投标无效条款;
(3)响应单位须知附表内容如与采购文件其他部分不一致,以响应单位须知(响应单位响应文件综合说明表)为准。
e组织设计,内容包括:配送方案及相关预案。
f组织机构。包括:项目负责人、配送人员名单及其健康证复印件。
g参与询比人应当在询比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采购平台。
4.评审组织与评审原则
1)评审组织
此次评审工作由廊坊中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信息组织。
2)评审原则及合同的签订
a在评审中坚持平等、自主、客观、公正和注重信誉的原则,力求标价合理,工期适当,质量可靠,方案可行。
b本合同采用对报价(或优惠条件)、服务方案,企业实力与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议价比选,以综合能力突出者为中标单位。
c中选单位的投标报价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签订采购合同。
4)关于无效标书的规定
a响应文件未按照截止日期前上传“中粮E采平台”的无法参加开评审,视为未响应。
b未提供响应单位须知(响应单位综合说明表)中“*”项的。
c响应文件未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d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方案书要求编制或字迹辨认不清的。
5)关于评审纪律
参加本工程的各投标单位必须遵守下列纪律规定。
a不得哄抬标价、不准串通参与该项目。
b不得虚报企业资质等级及其他有关资料情况。
c不得与采购方有关人员勾结,排挤其他响应单位的公平竞争。
凡有违反上述纪律的行为,采购单位有权驳回响应单位资格。响应单位中选后,凭成交通知书与甲方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其合同条款应根据采购方案书、成交单位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有关规定,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三.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一)详细评审
1.采购人组织采购、开标、评审工作。
2.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成立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由采购方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评审专家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2.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2要求响应单位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3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推荐成交候选单位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4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响应单位的商业秘密保密。
2.5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6配合评审专家组答复响应单位提出的质疑。
3.评审专家组有权对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处理。
4.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线上开标。
5.评审后,直到向中选的响应单位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单位的有关资料及授标意见等内容,评审人均不得向响应单位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二)评审办法及内容
1.评审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2.评审步骤
1.1资格审查
1.1.1出具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只需提供其身份证);
1.1.2经注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2.1符合性评审
评审专家组对各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1响应单位的合格性:
2.1.1.1响应文件有关各项要求签字处是否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人签字;
2.1.1.2资质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2.1.1.3响应单位是否经过“中粮E采平台”渠道下载采购文件。
2.1.2商务条款的响应,主要是对供货响应时间、付款条件和方式,交货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方面的响应;
2.1.3通过对响应单位及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出现下述情况者,按无效处理。
2.1.3.1响应单位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下载采购文件的;
2.1.3.2响应单位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其授权书的有效性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2.1.3.3响应文件要求签章处未按规定执行的;
2.1.3.4响应单位未达到要求;
2.1.3.5响应单位长期亏损,无力承担本项目供应任务;
2.1.3.6响应单位有违规违纪行为;
2.1.3.7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3.评审澄清
3.1为了有助于评审专家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分析和比较,评审专家组可分别要求经过以上步骤评审合格的响应单位,对其响应文件有疑义不清楚的内容进行了解澄清,有关了解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均在中粮E采平台提交。
3.2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作为评审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评审参考。了解时响应单位只作说明和解释,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评审指标分值构成(总计100分)
(一)报价分(43分)
报价分(43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1 | 价格分 | 40 | 采用当月“创价网”所公布价格的基础上进行报价,产品如没有公布“零售平均价”的依照对应日期以“批发平均价”为基础百分比,最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可得满分,其他响应单位的价格分按照下列方式计算: 每相差一个点扣4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满分40分. |
2 | 发票类型 | 3 | 供应商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和普通发票及增值税税率比例,可得3分,满分3分;对所供应商品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的不得分。 |
小计 | 43 |
(二)商务分(27分)
商务分(27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1 | 企业资质 | 6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2分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2分。 3.配送时需固定配送人员且有健康证明。并有单位雇佣关系及身份证明,以及社保缴纳信息或保险缴纳信息(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2分 每提供一项2分满分6分。 |
2 | 类似业绩 | 6 | 2020年以来供应商做过的大型央企、国企以及大型知名企业类似案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至少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合同金额,详细标的内容和双方签章及生效时间以及交验货单据),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6分。 |
3 | 货源追溯来源证明 | 6 | 供应商提供商品检测报告、鲜肉提供检疫票据,每批冻货提供检疫证明。每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6分. |
4 | 售后服务 | 3 | 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与项目有关的承诺)进行综合评价,详细、完善、合理,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得3分; |
5 | 送货人员健康证明 | 6 | 送货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明,每提供1人2分,满分6分; |
小计 | 27 |
(三)技术分(30分)
技术分(30分)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说明 |
1 | 自然灾害、不可预见的各种疫情期间送货方案 | 8 | 未提供本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方案不是针对本项目的,得0分; 方案内容不完善,得3分; 方案内容较完善、较合理,得5分; 方案针对本项目特点及采购人需求,科学合理、详尽完善、可行性与针对性强,得8分。 |
2 | 食品安全卫生 控制实施方案 | 8 | 未提供本方案或方案不可行或方案不是针对本项目的,得0分; 方案内容不完善,得3分; 方案内容较完善、较合理,得5分; 方案针对本项目特点及采购人需求,科学合理、详尽完善、可行性与针对性强,得8分。 |
3 | 货品质量 管理措施 | 8 | 未提供本措施或不可行或内容不是针对本项目的,得0分; 措施内容不完善,得3分; 措施内容较完善、较合理,得5分; 措施内容针对本项目特点及采购人需求,科学合理、详尽完善、可行性与针对性强,得8分。 |
4 | 运输人员及 车辆管理措施 | 4 | 未提供本措施或不可行或内容不是针对本项目的,得0分; 措施内容不完善,得1分; 措施内容较完善、较合理,得2分; 措施内容针对本项目特点及采购人需求,科学合理、详尽完善、可行性与针对性强,得4分。 |
5 | 应急预案(紧急 配送任务) | 2 | 包含恶劣气候、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条件下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未提供本措施或不可行或内容不是针对本项目的,得0分; 措施内容不完善,得1分; 措施内容针对本项目特点及采购人需求,科学合理、详尽完善、可行性与针对性强,得2分。 |
小计 | 30 |
4.1评审专家组根据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将评审得分汇总排序后,按最后得分由高向低排序,推荐三个中标候选单位。
4.2如中选单位弃标,或在合同周期内供应商所供食材发生/发现质量问题、及变质、送货不及时、服务态度差,以及供应商被卫生部门查出违法违纪等问题,将立刻停止与其合作。同时按照“采购评审报告/评审结论”在保证三家供应商的基础上与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协商合作,如协商无果,可继续顺延至下一家单位(但必须保证三家供应商上的基础之上)。
(三)合同
1.成交知书发出后,中选方与采购方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询比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选方必须承担完成询比范围内项目的全部责任。
2.中选方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天内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采购方将视同该中选方已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废除已发出的成交通知书,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中选方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方将从其他中标候选单位中按得分顺序选择最终中标单位。
四、现场踏勘时间响应文件获取、现场踏勘、递交、开评审时间
1.现场勘查地点:中纺城餐厅(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72号),踏勘人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踏勘人身份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一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获取、现场踏勘、递交、开评标等的具体时间以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为准。
3.我公司将按照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发布的评审时间进行评审,对中选的单位将以公告的方式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发布,请参与响应的单位随时关注我公司发布的成交公告。
4.本项目相关信息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等媒介上发布
5.询比单位:廊坊中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询比单位地址: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72号
询比单位联系人、电话:孙玉凯 13230686663;杨 军 18101119215
廊坊中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4年01月
附件1: 中纺城2024年食堂食材供应采购合同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品种包含:鲜肉、蔬菜、鸡蛋、水果、粮油、海水产品、调味品*调料、熟肉制品*熟食、豆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淡水产品*水产品等(以下简称“食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事项与要求
1.乙方必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本合同为甲乙双方食材供货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
2.乙方依据本合同及甲方向乙方下达的订购明细单向甲方提供食材,甲方于前一天向乙方下达订购明细单,乙方按甲方规定时间于次日早上5:30—6:30送到采购指定地点即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72号。
3.乙方的食材报价经甲方确认后,即可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甲方的订货明细单也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提供的食材质量保证
1.乙方必须保证给甲方提供的食材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的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及本合同约定;订单中明确约定质量标准时,须按约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供货。如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退换,乙方立即退换,不能影响甲方的餐厅的正常营业。
2.乙方向甲方交货时食材的剩余保质期不低于该食材保质期的三分之一,进口食材不低于保质期的二分之一,若超出规定时间的,甲方有权退货。
3.乙方对当日所送的鲜肉类等食材提供动物检疫报告。
4.乙方必须确保食材及原料进货渠道可靠、规范,确保食材的质量和卫生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配送人员、加工人员、分拣人员、打包人员、称重人员等)需遵守健康卫生上岗制度,持有健康证明,乙方不得聘用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安全的员工。
5.乙方工作人员进入甲方场所,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要求。
第三条:食材价格
1.食材价格按甲方核查当日的《北京创价市场价格信息网》零售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价,如没有公布“零售平均价”的依照对应日期“批发平均价”上浮 %与乙方结算支付。
2.乙方向甲方供货价与“创价网”公布的“零售平均价”或“批发平均价”品名、规格、价格不符的,一律按照“创价网”公布的同品名、同规格的最低价减少1%的价格与其结算支付。应经过甲方验收人员或甲方财务人员仔细审核后予以确认为准。
3.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肉类等食材半成品不得收取任何加工费,供货价与“创价网”公布的“零售平均价”为准,没有公布“零售平均价”的商品以“批发平均价”为准。如出现含有加工费的必须减除,并按照“创价网”公布的相同肉类等食材品名的最低价上浮 %的价格与其结算支付。
4.“创价网”未公布价格的食材商品,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按市场价格可采购,对于知名固定商品品牌的价格不得高于廊坊当地代理商所报价格(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送货上门服务等费用)。
5.以上报价包含运杂费、税金等所有费用。
第四条:食材交付与验收
1.乙方在收到甲方订单后,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食材免费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即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源道72号,乙方应保证食材的品种、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合同及订单的要求。
2.甲方只接受订购数量的合格货物,到货数量超过合同订购数量以外的,甲方有权拒收多余货物;到货数量少于合同订购数量的,乙方负责补齐货物,因此导致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采取三方验货制度(厨师长、库管员、供货商),厨师长及库管员按照送货单对送到的食材进行数量上、质量上的查验。验收合格后三方共同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无条件进行退货或换货;存在数量不足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补足。
4.如甲方验收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数量等问题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若双方就质量有争议,以第三方检验报告为准(若属于外观可以明显看出的问题则不需要检验),检测费用由乙方垫付,如检测结果证明产品存在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费用由甲方承担。对确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甲方可要求乙方无偿予以退换货并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检验费用。
5.甲方收货验收并不表示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应当承担的责任,如果在甲方或甲方最终用户发现货物存在任何质量问题,乙方仍应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应提前一天将订货单以邮件、微信等形式在18:00前通知乙方(特殊情况随时沟通),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应及时反馈给甲方。甲方未向乙方发送订货单的,乙方无需发货,若乙方擅自发货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甲方有临时采购食材任务时,提前3个小时告知乙方,乙方有责任满足甲方的需求。
8.采购清单
序号 | 品类 | 有无发票及类型 | 税率% |
1 | 鲜肉 | 有 | 0% |
2 | 蔬菜 | 有 | 0% |
3 | 鸡蛋 | 有 | 0% |
4 | 水果 | 有 | 9% |
5 | 海水产品 | 有 | 9% |
6 | 调味品*调料 | 有 | 9-13% |
7 | 熟肉制品*熟食 | 有 | 9% |
8 | 豆制品*豆制品 | 有 | 13% |
9 | 方便食品*速冻食品 | 有 | 0-9% |
10 | 淡水产品*水产品 | 有 | 9% |
备注:如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税率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