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主副食品采购公告(2023-VGBIAC-F1007)
一、项目名称:某部主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3-VGBIAC-F1007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主副食品采购主要包括:肉(禽蛋)类副食品(畜肉、禽肉、鱼虾、生鲜禽蛋、冷冻肉类食品)、蔬果类副食品(生鲜蔬菜、水果、部分泡制品、皮蛋)、其它(含烹饪调料用品、加工原料、米面粮油等)、牛奶等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18万/年;
3.最高限价:投标折扣率(费率)不得高于97%;例:投标折扣率为98%,则作无效投标;投标折扣率为96%,则作有效投标。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入围。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2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投标供应商属于生产型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属于销售型企业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必须完成新版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递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至1月18日(09:00-11:00,15:00-17:00)。
(二)报名地点:网上报名
(三)方式:供应商将本公告项要求的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njhgzb@163.com)
(四)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上发布。
2.不论招标结果如何,评审方无需对报价供应商因本次招标事宜发生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任。
3.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资料,因报名单位不实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报价单位承担。
4.报名单位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七、投标开始、截止及评审时间及地点、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张工 17200920462 025-85384810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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