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院主副食供应商招标需求公示
(2024-JQ56-F1001)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需求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反馈意见。
一、项目名称:某医院主副食供应商招标
二、项目编号:2024-JQ56-F1001
三、项目预算:2560万元/2年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范围中包含农副产品销售或食品销售等相关内容。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六、服务要求和经济要求:
1.初步服务要求和经济要求(详见附件1-2)。服务要求和经济要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本项目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七、公示时间:2024年1月9日至1月15日
供应商对报名资格条件、服务要求、经济要求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限内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意见建议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详见附件3-5)盖有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将扫描件和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417959038@qq.co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罗助理 袁助理
办公电话:0311-87978701、 0311-81568719
移动电话:18033826251、 13931886225
九、监督电话:
联系人: 刘助理 罗助理
办公电话:0311-81568716、 0311-87978701
移动电话:18633029080、 18033826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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