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食堂2024-2025年食材供应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3-73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食堂2024-2025年食材供应配送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300000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郑港财采磋商-2023-7301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食堂2024-2025年食材供应配送项目13000001300000是1300000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项目概况: 蔬菜类、水果类、肉类、蛋类、调料类、米面粮油类、饮品类及相关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3)服务地点: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食堂;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包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郑港财[2022]11号文件,以上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资格承诺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3.2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 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响应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基金公司或者专业投资公司作为股东的除外)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供应商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5 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 3.6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3年12月25日 至 2023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 | |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 凭 CA 数字 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 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送达(上传) 的响应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1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 大厅(http://www.zzhkgggzy.cn:18082/BidOpeningHall),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 凭 CA 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无需现场提交纸 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 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 载专区”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 |
地址:郑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雍州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锦荣国际中心 | |
联系人:文源 | |
联系方式:1313770233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3号楼13层1301室 | |
联系人:任先生 | |
联系方式:1863852261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 |
联系方式:18638522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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